据公安部消防局统计,2015年,全国共接报火灾33.8万起,造成1742人死亡、1112人受伤,直接财产损失39.5亿元,与2014年相比,分别下降14.5%、4%、26.5%和16%。全国消防队伍接警出动112万起,共出动车辆204.1万辆次、消防员1197.7万人次,营救遇险被困群众16.5万人。
2015年火灾数据分析较大以上火灾总数下降
全年共接报较大以上火灾63起,亡234人,受伤114人,直接财产损失2.5亿元,与2014年相比,起数减少9起,亡人减少12人,伤人增加37人,损失增加1117万元。其中,特别重大火灾1起,同比增加1起(2014年未发生特别重大火灾);重大火灾2起,同比减少3起;较大火灾60起,同比减少7起。另外,全年还发生广东惠州义乌小商品批发市场“2·5”放火案件、云南昆明“3·4”东盟联丰农产品商贸中心工业酒精爆燃、天津港“8·12”特大火灾爆炸事故、山东东营“8·31”化工厂爆炸、安徽芜湖“10·10”小吃店燃气爆炸等多起以火灾形态出现的有较大影响的事故,导致了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。
火灾总起数超过1.5万起的有8个省份,其中,除四川、河南、湖南三个人口大省外,其余全部集中在东部地区,分别是浙江3.4万起,江苏2.8万起,辽宁2.7万起,山东2.5万起,河南2万起,四川1.9万起,广东1.8万起、湖南1.5万起。
从已查明原因的火灾看,有10.2万起火灾是由于违反电气安装使用规定引发的,占总数的30.1%,尤其是较大火灾中有56.7%是由于电气原因引发,2起重大火灾和1起特别重大火灾则全部是电气原因引发。除电气原因外,用火不慎占17.7%,吸烟占5.6%,玩火占3.4%,生产作业占2.9%,自燃占2.9%,原因不明占6.7%,其他原因占30.7%。
乡镇农村共发生火灾18.2万起,亡971人,受伤492人,直接财产损失23.3亿元,分别占城乡火灾总数的53.7%、55.7%、44.2%和59%;城市共发生火灾10.4万起,亡504人,受伤393人,直接财产损失8.9亿元,分别占总数的30.7%、28.9%、35.3%和22.8%;县城共发生火灾5.3万起,亡267人,受伤227人,直接财产损失7.2亿元,分别占总数的15.6%、15.3%、20.4%和18.2%。
全年村民居民住宅火灾11.1万起,造成1213人死亡,虽然起数只占总数的32.9%,但亡人数占总数的69.6%。住宅火灾的死亡人员中,未成年人和老年人占总数的58.2%。此外,人员密集场所火灾亡人也不容忽视,共发生火灾4.2万起,亡314人,起数占总数的12.6%,亡人数占总数的18.1%;亡人数较多的几类场所有,员工宿舍火灾亡162人,商业场所火灾亡57人,养老院、福利院亡49人,餐饮场所火灾亡20人。
全年有5个月的火灾起数超过3万起,7个月的火灾起数在2万至3万起之间,其中超过3万起的为1至5月,全部在冬春季节,最多的2月份超过4万起。冬春季节(1月至5月和12月份)共发生火灾19.5万起,亡1072人,受伤553人,直接财产损失22.9亿元,分别占总数的57.8%、61.5%、49.7%和57.9%。
白天发生的火灾较多,夜间(20时至次日凌晨6时)发生的火灾较少,但夜间发生的火灾由于发现晚、报警晚,易造成人员伤亡。夜间平均每196起火灾造成1人受伤,平均每107起火灾造成1人死亡;而白天平均每400起火灾造成1人受伤,平均每298起火灾造成1人死亡。
全国消防队伍(含非现役消防队)共接警出动112万起,出警次数比2014年略微下降了1.8%,共出动车辆204.1万辆次、1197.7万人次,营救遇险被困群众16.5万人,抢救保护财产价值650多亿元。
其中,火灾扑救33.9万起,占总数的30.3%;抢险救援(31.6万起)和社会救助(26.3万起),占总数的51.7%。另外,公务执勤1.1万起,其他出动19.1万起。